從國際經驗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平衡整車廠商與經銷商的關系,建立和諧的生態體系,才是突破汽車業壟斷的關鍵。
在汽車業反壟斷方面,歐美日等發達汽車市場經驗值得借鑒。
歐盟作為目前對于壟斷行為制裁最嚴厲的地區,針對汽車品牌專營店暴露的行業壟斷問題,采用了“開放
汽車銷售形式”。他們重新制定適應新行業環境的模式,將銷售和維修完全分開,并且改革汽車銷售辦法,允許經銷商多品牌授權經營。2005年歐洲出臺《汽車銷售服務新法規》,規鼓勵專業化銷售和維修,但不設品牌壁壘。
美國的做法則是借助協會,培育經銷商力量。美國汽車經銷商協會(NADA)以及大型汽車經銷商集團的崛起則改變了這一情況。NADA從1917年成立之初就一直為爭取經銷商與整車廠商之間的平等關系而努力。它不僅直接推動汽車行業相關法律的建立健全,在美國爆發能源危機以及經濟危機時,還積極游說政府為經銷商爭取支持,并在整車廠商與經銷商利益產生沖突時,有效保證經銷商的利益。
其制定的“舊車價格指導手冊”更是成為舊車價格官方權威價,對經銷商發展舊車業務具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隨著經銷商集團的發展壯大,他們已經具備了和整車廠商討價還價的資本,令整車廠商失去了壟斷的資
本。
日本則是通過允許平行進口汽車打破壟斷,促進市場競爭。平行進口汽車是指未獲得國外汽車公司及在國
內總經銷商授權或許可而進口的原裝正品汽車。此外,日本在汽車銷售方面的法規繁多,包括《汽車流通適用手冊》、《汽車行業公平競爭規約》等。在制度安排下,日本的整車廠商與獨立銷售商的利潤保持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合作期長達數十年,既避免惡性競爭,也保證了渠道對品牌的忠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