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人販子一律死刑”在網上很火,我國法律目前對于人販子的量刑標準: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但是,大部分人覺得法律判決不合理,判刑太輕了,不能發泄心里的不爽,于是最近朋友圈就被“人販子一律死刑”的信息給刷爆了,就個人而言我也是支持人販子一律死刑的,但是人販子一律死刑貌似并不能解決孩子被拐賣的現狀。既然這樣,我們又能如何將人販子現象清理干凈呢?美國、日本他們國家孩子失蹤大部分都能被找回,我們國家失蹤兒童為何找回的很少?我個人覺得還是我們對于找孩子的方向錯了,很多人是這樣想的:孩子失蹤就是人販子和買孩子的人的錯誤,抓到后就應該處死刑。人販子死刑也是我的觀點,但是改變不了販賣孩子的現狀。
大部分民眾轉發微博是站在孩子和家長的立場上考慮的,我們應該更深層的理解家人和失蹤孩子家長的想法,那就是---——不能丟了孩子和找到孩子。其實很多網站宣傳的:關注乞討兒童、關注每個身邊異常的大人和小孩、關注每個網上失蹤的孩子、、、、、只有我們將身邊的一切不正常現象反應給110,即使警察發現是我們報警情況出錯,我們也不能放過一個不正常現象,說不定身邊的孩子就是某個家里等待的寶貝呢。
同時,我們的司法和執法部門應該明確自己職責和執法范圍,我們都不希望在家長迫切等待自己孩子的同時出現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出現相關制度沖突,誰都不管這個事,誰都不負責這個事,那只會會讓每個痛苦的家長更加痛苦,讓犯罪分子更加猖獗。
騰訊新聞每天都有不同新聞出現,大家也原因看騰訊新聞,我希望騰訊每個禮拜專門發一組失蹤孩子的照片,不用太多言辭,隨便介紹下孩子失蹤前情況就可以。
最后,我想說即使不能判人販子死刑,也希望對人販子的刑法是最嚴厲的。同時,關注被拐兒童,愿所有家庭都能美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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